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展和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着新的更高的要求,保护纳税人权益和规范税务机关行政行为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纳税服务也由职业道德范畴提升为法律规范。今年,北京市政府提出了优化北京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为全力营造首都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市地税局党组把2003年作为北京地税“纳税服务年”,并提出税收服务观、税收经济观、税收信息观和税收标准观的管理理念,以指导各项税收工作。 当前我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基本是由各区县局(分局)在工作中通过自行总结、摸索来进行。各局纳税服务工作开展的范围、程度、质量和纳税服务的形式不一,全系统缺乏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税收“四观”和落实纳税服务年的工作要求,并指导各级地税机关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特制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修订稿,以下简称《规范》)。 纳税服务广义上是全系统各部门、各级税务机关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存在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狭义上是从事纳税服务一线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为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期望而提供的各类直接服务。本《规范》主要是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服务部门提供明确的、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今后,随着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和我局“规范、热情、周到”纳税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规范》将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形成我局纳税服务的制度体系。 目录 一、纳税服务基本概念 二、纳税服务机构体系 三、纳税服务工作职责 四、纳税服务工作内容 (一)信息服务 (四)环境服务 (五)援助服务
⑷上门咨询:税务机关设置咨询台接待纳税人上门咨询,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工作标准:纳税人上门咨询的,受理人员能够即时回答的问题,要准确详细解答,对不属本岗位职责范围且不能即时解答的问题,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负责将纳税人引导给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答问题。 工作流程: (三)办税服务 1.基本概念 办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为纳税人办理涉税相关手续而提供的服务。 限时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给纳税人提供更准确、快捷的纳税服务,尽量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所单方面规定的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纳税申报等各种涉税事宜的时限要求。 2.工作内容、标准及要求 ⑴工作内容: ①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进行登记管理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税务登记内容包括:开业税务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开业税务登记;复业税务登记;分局内转户;分局间转户管理;非正常户管理;税务登记换证验证(年检);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受理。 ②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 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填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表》进行初始申报,税务机关据此对其进行纳税核定的工作。 内容包括:初始申报受理及纳税核定;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的变更。 ③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为正常履行纳税、扣缴税款义务,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内容包括: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延期申报。 ④涉税审批 涉税审批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就纳税人提出的有关涉税事宜进行审核,做出行政批复的行政审批行为。 内容包括:减免税受理;缓缴税款受理;退税(含手续费返还)受理;其他涉税审批。 ⑤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对发票发行、印制、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总称。 内容包括:发票的核定;发票的供应;自印发票的受理;发票缴销;税控装置的管理;发票丢失受理;代开发票;发票兑奖及其他工作。 ⑥涉税证明管理 涉税证明管理是税务机关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涉及地方税收情况法律文书的工作。 内容包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税款证明;售付汇证明;建筑业分转包完税证明;其他涉税证明。 ⑦零散税源征收 受理纳税人零散税款的申报和征收,包括:受理采用自行申报方式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负责印花税票的供应;负责其他零散税源的征收工作。 ⑧其他办税服务工作 包括:表票资料供应;办税人员管理及其他工作。 ⑵工作标准及要求 ①税务干部在实施办税服务时应该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热情地为纳税人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简明、规范、准确地在规定的服务时限内,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办税服务。 ②纳税服务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职责,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 “一窗式”服务的通知》(见附录)的工作要求执行。 ◆开业税务登记(注册税务登记)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税务登记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立即予以指正。 ◆变更税务登记(分局内转户)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变更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 即时办结。 ◆注销税务登记(分局间转户)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录入数据、收缴相关资料,按规定的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停业税务登记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数据,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按规定的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复业税务登记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数据,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按规定的程序即时办结。 ◆非正常户转正常户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数据,对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税务登记换验证(年检):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受理、审核资料,正确录入换验证数据,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 ◆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处理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受理、审核作废声明,正确录入数据,及时补发证件资料。 ◆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变更)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受理、审核,准确录入信息,核定应纳税种,准确率要达到100%,以保障纳税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此项工作在1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纳税申报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进行宣传辅导,根据纳税人自愿选择的申报方式,如实、准确、及时的进行申报方式核定、申报受理、录入数据、打印等服务工作。具体时限包括:受理上门申报即时办结,受理逾期申报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受理延期申报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涉税审批服务标准:对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审批所需资料要一次性告之;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受理、审核相关资料,准确录入数据;减免税审批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暂按京地税法〔2002〕171号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服务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办理退税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发票核定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即时办结票种信息的核定、数据录入和打印工作。 ◆发票供应的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即时办结售票,确保所售发票种类、数量准确无误。 ◆自印发票审批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按照京地税法〔2002〕171号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发票缴销的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程序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税控装置管理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按照京地税息〔2003〕61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发票丢失的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发票丢失声明,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作废手续。 ◆代开发票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 即时办结代开发票工作。 ◆发票兑奖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即时办结发票兑奖工作。 ◆开具涉税证明服务标准:办税服务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对于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根据京地税法〔2001〕490号文件和京地税法[2003]84号文件的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零散税源征收服务标准:即时办结零散税款的申报、接收工作及完税凭证开具工作;审核、接收工作准确无误。 ◆表票资料供应服务标准:税务机关应无偿的向纳税人提供必须的表、票资料。 ◆办税人员管理服务标准:税务机关定期对办税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年检,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的送达工作。 (四)环境服务 1.基本概念 环境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为满足纳税人办理日常涉税事宜的需要,不断创建方便有序、优质高效的办税环境而提供的服务,包括硬件服务设施和软件服务环境两部分。 公开办税制度指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便于纳税人监督而向纳税人公开各种税收政策、制度。包括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规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服务时限及服务标准、办事步骤及方法、收费标准、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 2.工作内容及标准 ⑴硬件服务设施 ①配备供纳税人使用的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税务所服务场所可不设); ②设置公告栏、宣传栏、税法宣传材料台等设施; ③设置办税引导牌、窗口功能标牌、窗口人员服务标示牌等; ④设置咨询台、咨询电话及公用电话,并设置专人担任纳税咨询工作,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⑤提供必要办公用品(桌、椅、笔、印台、复写纸等); ⑥办税所需的各种表票; ⑦设置意见箱、纳税人留言簿等,征询纳税人意见; ⑧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须明示以下内容: A.全局业务科室、税务所分布图(局机关服务场所); B.全局业务科室、税务所工作职责及咨询电话等(局机关服务场所); C.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D.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E.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材料; F.服务时限及服务标准; G.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H.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I.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 J.监督举报电话; K.市、区局规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硬件环境标准: 环境要宽敞明亮、整洁优美、方便有序、功能齐全;提供的办公用品、触摸屏等设施应放置于明显、固定位置。 ⑵软件服务环境 ①服务时限 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时限的各项标准及要求。 ②文明用语 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服务用语,做到规范统一,接待纳税人态度热情;妥善处理纳税服务事项,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执。 ③税容风纪 税务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着税务制服上岗,肩章、胸章、胸牌佩带整齐;窗口人员坐姿端正、精神饱满,行为举止注重礼仪礼节,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党、团员要佩戴党、团徽;要挂牌上岗。 ④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市政府全日制办公的规定,不准迟到或早退;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接待纳税人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午设置专人值班,保证工作时间内接待纳税人;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场所的各项工作制度,上岗工作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主动热情为纳税人服务;窗口人员如有事需临时离开时,要将标有“此窗口暂不办理,请到其他窗口”字样的标牌及时出示给纳税人。 ⑤服务质量和效率 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及业务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限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快捷的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不得推诿或不睬;办税大厅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征期内有领导值班;工作时间,咨询台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接待和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接听和处理纳税人打进来的咨询电话;电话咨询,铃响3声内接电话,办理各种事项、解答问题准确无误。 (五)援助服务 1.基本概念 援助服务是指北京地税网站、北京地税12366热线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举报和违规投诉的受理、转办以及纳税人因各种特殊困难提出申请,由税务机关审核后,为满足纳税人需要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2.工作内容、标准及流程 ⑴工作内容: ①一般援助服务 受理单位或个人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各种税务违法行为、违规投诉案件的举报; 对税务违法行为、违规投诉的举报负责分转到举报中心和监察部门。 ②其他援助服务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因特殊困难提出的援助申请,经审核后,为满足纳税人的需要提供的个性化援助服务。例如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的上门服务等。 ⑵工作标准 ①对各类形式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援助请求及时准确登记,限时分办; ②网站、12366热线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市局相关部门; ③其他援助服务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⑶工作流程: ①一般援助服务 北京地税网站、北京地税12366热线 → 接到纳税人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举报、投诉 → 将举报案件逐一叙时登记(受理)→根据内容的不同分转举报中心、监察部门。 ②其他援助服务 受理纳税人提出的援助申请→ 进行联系方式的登记 填写《援助申请审批表》→根据情况告知处理时限→上报领导进行审批 → 作出援助方案 → 实施援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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