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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66"北京地税热线2004年9月运转情况通报 ==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处室的积极配合下,9月份“12366”热线运转正常。
  
  一、“12366”北京地税热线9月份热线运转情况

  9月1日至30日,“12366”热线共处理话务28896个。其中工作人员直接接听处理话务10731件(包括回拨电话1745次),包括:纳税咨询7795件,举报投诉146件,所有话务均已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热线系统自动处理18165件,包括:语音留言266个,接收传真103件,纳税人收听语音咨询2892次,索取传真322件。系统本月共受理发票查询14343次,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查询259次。
  为落实全国征管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咨询服务的管理,提高咨询解答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托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软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计划在全系统设立“12366”热线远程座席,9月份首先在东城、海淀、门头沟三个区县税务局进行试点。各试点局高度重视热线系统远程座席的推广工作,积极配合。9月份三个试点局共处理电话2737个。

  二、热线受理热点问题的情况分析

  按咨询内容分,各类咨询问题占咨询问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税收政策类问题33.78%,申报办税类问题7.7%,税收法制类问题3.87%,涉及发票类问题45%,其他类咨询问题9.65%;
  按咨询问题所涉及的税种分,各税种所占比例是:个人所得税38.91 %,营业税19.49%,车船使用税8.13%,企业所得税6.58%,契税5.78%,印花税5.86%,房产税4.27%,土地使用税2.39%。

  三、热线受理的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

  (一)营业税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代理业如何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3、技术开发、转让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4、高校后勤服务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5、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6、外汇贷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7、赞助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本季度赢利,是否可以直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2、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减免、返还的流转税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房屋由于市政建设而拆迁,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5、企业为职工多交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3、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4、保险业营销员(非雇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应该由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单位给客户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个人取得的商业保险费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8、个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契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商品房,适用契税税率的问题;
  2、继承和接受遗赠形式取得的房地产权属,契税征收的问题;
  3、个人随住宅购买的车库契税征收的问题;
  4、父母房屋拆迁,其亲属用拆迁款购买商品房的契税政策;
  5、个人上市出售公有住房后再购买商品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6、夫妻之间房产过户,契税缴纳的问题。
  (五)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事业单位、军队房屋出租,房产税计税依据问题;
  2、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内资企业房屋经营,土地使用费缴纳问题;
  3、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费缴纳问题。
  (六)车船使用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单位车辆申报缴纳车船税的时间地点;
  2、逾期缴纳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处罚额度;
  3、新购机动车缴纳车船税的地点时间、停止办理IC卡的政策;
  4、车辆过户,IC卡注销、车船税缴纳问题。
  (七)印花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广告合同、保险合同印花税缴纳问题;
  2、自行贴花的纳税义务流程、办法;
  3、大额印花税进行汇贴汇缴的方法;
  4、包含物业费的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贴花问题;
  5、在应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违章处罚规定。
  (八)税收征管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所需手续的问题;
  2、外地进京施工单位如何代开发票的问题;
  3、跨区税务登记变更所需手续的问题;
  4、办事处等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的手续的问题;
  5、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在何地缴纳税款问题;
  6、纳税人跨区县经营在何地缴税的问题;
  7、个人出租房屋按综合税率和分税种两种征收方式缴纳的问题;
  8、纳税人外出经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问题;
  9、纳税人外出经营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明的问题;
  10、货物运输业中如何开据发票的问题;
  11、十月份征期是否调整的问题等。
  (九)关于发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非停车经营企业是否可以开具停车专用发票,开具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2、手写版的《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是否还能使用的问题;
  3、邮政快递业务、邮政寄包裹业务应使用何种发票,邮局收据是否有效;
  4、搬家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定额专用发票的问题;
  5、单位和个人提供货运服务应开具何种发票及票据的具体开具要求;
  6、发票开具是否需要填开付款方的全称的问题;
  7、国税的商业零售发票及加油站的发票未填写齐全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问题;
  8、发票奖区撕下是否可以做退票处理的问题;
  9、发票丢失是否可以补开的问题;
  10、税控机打发票付款单位部分最多可以打多少字的问题。
  
   四、热线受理的涉税举报主要集中在:
  
  1、就餐开具旧版发票,或以财务不在、暂无发票为由拒绝开具;
  2、部分企业违规开具外单位发票;
  3、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费不予开具发票;
  4、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开具停车专用发票;
  5、乘坐出租车开具手写版发票;
  6、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用不开发票;
  7、个人出租房屋不按规定缴纳税款的问题;
  8、个别单位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方,采取虚列员工名单,用各种票据冲抵收入的方式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
  9、部分企业帐外设帐,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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