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66”北京地税热线11月份运转情况通报
11月份,拨打“12366”北京地税热线的电话量与10月份基本持平,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处室的积极配合下,热线运转正常。
一、2003年11月份热线运转情况
11月1日-11月30日,热线系统接到留言190条,传真114件,播放录音366次,发出传真2267件,纳税服务中心直接处理话务7184件。其中:纳税咨询6052件,发票查询769件,举报投诉84件,其余电话主要咨询、举报内容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所有话务均已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二、2003年11月份热线受理的热点问题
按咨询内容分类,热线受理的各类咨询问题占咨询问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税收政策类问题39%,涉及发票类问题39%,申报办税类问题9%,税收法制类问题3%,其他类咨询问题10%;按咨询问题涉及的税种分,各主要税种问题占咨询总数比例分别是:个人所得税31%,营业税22%,车船税10%,企业所得税10%,契税7%,房产税、印花税分别占5%左右,土地使用税3%。
(一)热线受理的纳税咨询问题内容
1、营业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单位取得的赞助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
(2)对符合财政或税务部门颁布适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预收款,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
(3)股权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
(4)母公司收取子公司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
(5)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
2、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方面的问题;
(2)联营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额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3)按照纯益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税依据如何确定问题;
(4)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能补提折旧问题;
(5)补充养老保险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6)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房初期没有销售行为,未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业务招待费问题;
(7)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3、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软件企业奖酬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国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中国人在境外工作缴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4)销售人员的提成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中午的免费午餐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6)单位将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7)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8)外国人在北京工作(基本属于定居),工薪收入都由北京的公司(外资企业)支付,交到国外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是否能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4、契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个人购买商品房、普通住宅、别墅等,契税税率问题;
(2)拆迁户购买商品房,契税减免问题;
(3)单位土地转让,契税缴纳问题;
5、车船使用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私人或单位新购机动车辆,缴纳车船使用税地点问题、年税额问题;
(2)逾期缴纳车船使用税,缴纳罚金问题;
(3)2004年的车船使用税缴纳时间;
6、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人;
(2)单位自有房屋提供给职工住宿,房产税如何缴纳问题;
(3)个人房屋出租商用或居住,房产税如何缴纳问题;
(4)房屋评估增值,房产税如何缴纳问题;
(5)外商投资、外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自有房屋城市房地产税缴纳问题;
7、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北京市各级土地使用税金额问题;
(2)高层建筑企业使用实际占地,土地使用税计算问题;
8、关于印花税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企业生产经营用账册适用印花税税率问题;
(2)单位、个人房屋转让书据,印花税贴花问题;
9、征管方面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银行不能开户,没有银行帐号的情况下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
(2)税收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的问题;
(3)跨区税务登记变更所需手续的问题;
(4)外地来京施工企业在京如何缴税的问题;
(5)在异地开设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
(6)分支机构在何地缴纳税款问题;
10、关于发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
(1)长期包用出租车业务,是否可以用手写发票;
(2)邮政快递业务、邮政寄包裹业务应使用何种发票,邮局收据是否有效;
(3)过桥过路费的发票使用问题;
(4)资金往来款使用何种票据的问题。
(5)企业自印发票的新版样式,辨别真伪的方法;
(6)鉴别发票真伪方法、途径;
(7)发票中奖兑奖地点,兑奖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二)涉税举报主要集中于发票方面:
1、就餐开具旧版发票,或以消费金额过低、参加优惠活动等为由拒绝开具;
2、美容美发行业、洗浴行业普遍存在不予开具发票的现象;
3、物业方面问题较为集中,代收费用不予开具发票,有个别物业公司将自营业务所承担税负转嫁于业主身上;
4、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楼盘不予开具发票;
5、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开具停车专用发票;
6、货物托运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
7、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用不开发票;
8、就餐、娱乐等消费项目开具假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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