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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情况通报 ==
“12366”北京地税热线9月份运转情况通报

  9月份,拨打“12366”北京地税热线的电话量比8月份增加了近4%,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处室的积极配合下,热线运转正常。
    一、2003年9月份热线运转情况
  9月1日-9月30日,热线系统接到留言164条,传真95件,播放录音403次,发出传真2161件,纳税服务中心直接处理话务8302件。其中:纳税咨询7085件,发票查询776件,举报投诉115件,其余电话主要咨询、举报内容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所有话务均已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二、2003年9月份热线受理的热点问题
  按咨询内容分类,热线受理的各类咨询问题占咨询问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税收政策类问题39%,涉及发票类问题42%,申报办税类问题5%,税收法制类问题3%,其他类咨询问题11%;按咨询问题涉及的税种分,各主要税种问题占咨询总数比例分别是:个人所得税47%,营业税16%,车船税10%,企业所得税7%,契税5%,房产税、印花税分别占4%左右,土地使用税2%。
    (一)热线受理的纳税咨询问题内容
    1、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咨询问题,主要包括: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由200元调高到400元,纳税人咨询具体执行时间;
    (2)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贴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4)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5)劳务报酬不足一千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6)补充养老保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2、关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咨询问题,主要包括:
    (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2)个人出租房屋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
    (3)关于营业税的起征点问题;
    (4)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收入是否有税收优惠;
    (5)广告业取得的非广告业务收入是否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关于车船使用税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
    (1)私人或单位新购机动车辆,缴纳车船使用地点问题、年税额问题;
    (2)逾期缴纳车船使用税,缴纳罚金问题;
    (3)车辆过户,办理过户IC卡手续问题
    4、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咨询问题,主要包括:
    (1)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如何处理的问题;
    (2)企业所得税按季申报时计算税款的方式的问题;
    (3)粮食补贴收入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提费用的问题;
    (4)企业录用下岗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5)投资企业取得分回利润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6)企业房屋土地被政府征用,取得的补偿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7)企业所得税中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提取的基数;
    (8)开办费在企业所得税中摊销年限的问题
    5、关于契税的咨询问题,主要包括:
    (1)个人出售公有住房后再购买商品房交纳契税问题;
    (2)拆迁户再购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
    (3)单位购买房产、写字楼,契税税率问题。
    6、关于房产税的咨询问题,主要包括:
    (1)个人出租房屋商用或居住,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的问题;
    (2)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出租自由房屋商用,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的问题;
    (3)房产税计税依据中房产原值的含义。
    7、关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
    (1)北京市各级土地使用税金额问题;
    (2)房地产公司购买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
    (3)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取得的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费问题。
    8、关于印花税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
    (1)大额印花税票指什么、纳税申报方法;
    (2)生产经营账簿贴花问题,适用税率问题。
    9、其他问题有:
    (1)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义务人、税率以及计税依据的问题;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有哪些手续的问题;
    (3)税务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以及具有处罚主体资格的机构问题;
    (4)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先办理税务登记还是先到银行开户的问题;
    (5)外地来京的建筑业施工队伍,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京缴纳税款的问题;
    (6)异地经营、跨区经营是否需要在当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7)营利性的医疗机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
    (二)9月份关于发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1、非停车经营企业是否可以开具停车专用发票,开具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2、定额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3、国际航空货运单及北京铁路局的货票及包裹票是否可以入帐;
    4、企业自印发票的新版样式,辨别真伪的方法;
    5、发票中奖兑奖地点,兑奖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6、机打票奖区刮开,退回重开发票问题;
    (三)涉税举报主要集中于发票方面:
    1、就餐开具旧版发票问题;
    2、美容美发行业、洗浴行业普遍存在不予开具发票的现象;
    3、物业公司方面问题较为集中,代收费用不予开具发票,有个别物业公司将自营业务所承担税负转嫁于业主身上;
    4、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楼盘不予开具发票;
    5、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开具停车专用发票;
    6、货物托运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
    7、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用不开发票;
    8、个别单位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方,不如实申报,经常采取虚列员工名单,少报收入的方式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服务中心
200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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